一、依據:教育部體育署110年3月31日臺教體署競(一)字第1100011338號函辦理
二、目的:推展本縣中小學田徑運動,提高運動技術水準,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及增進校際情誼,特舉辦本次對抗賽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三、主辦單位:屏東縣政府
四、承辦單位:屏東縣立體育發展中心、屏東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
五、協辦單位:屏東縣立鶴聲國小、屏東縣立來義高中
六、辦理日期與地點:
110年11月27日(星期六)撐竿跳高 (於體育場舉行)
110年12月4、5日(星期六、日)於屏東縣立來義高中
七、報名網址: